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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廣東省紀委獲悉,被當地群眾稱為『天下第一爛』的廣東省茂名市境內省道281線那霍至七逕段工程,從1997年改造項目正式立項至今,領導先後3次風光剪彩,群眾13年來幾度歡喜幾度失望,至今一直沒有開工,引起了群眾和人大代表的廣泛關注。近日,廣東省紀委派工作組進駐茂名,查清了問題的癥結,發現問題責任人8人,並對有關領導進行了處分。茂名市政府已於5月11日專門召開了市長辦公會議,明確今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投資方多次未按約定注入資金經調查,1995年,時任茂名市電白縣縣長的楊光亮介紹並推薦私人老板邵宏麗到電白投資建設該公路。據稱,當時楊光亮並沒有了解邵宏麗的資信、資金和實力,即與其簽訂了第一份合作協議。為促成此次協議的簽訂,楊光亮指示當時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副縣長梁超為邵宏麗簽訂合同提供各種方便。
1995年,電白縣政府與邵宏麗的電白縣七那公路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七那公司)簽訂了七那線改造合同。合同約定,七那線改造由七那公司按二級公路技術標准獨資建設經營方式進行。
但新聞公告顯示,無論是梁超還是最後與邵宏麗簽訂第一份合作協議的廖昭鼎,領導們對於與七那公司以及與之合作的相關合同、章程都缺乏基本的了解。廖昭鼎當時任茂名市公路局副局長,1999年擔任茂名市公路局局長。
1997年廣東省計劃委員會『粵計交[1997]029號』文件批復,正式同意省道七逕至那霍段改造方案。隨後,當地政府開展了部分路段的征地工作,但到了1997年6月,邵宏麗一直沒有按合同注入項目資金,由於承建公司資金方面的原因,工程被擱置。
1999年5月,電白縣政府解除了原先與邵宏麗簽訂的合作協議,之後向茂名市政府提出與省路橋公司合作的請示。但是1998年開始擔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吳壽炎沒有同意,他還明確批示,要求電白縣政府繼續與邵宏麗合作。
在該公路移交茂名市組織建設後,2000年1月,吳壽炎指示茂名市公路局再次與七那公司簽訂了合同。2000年12月,吳壽炎在主持召開市政府辦公會議時再次明確要求,七那公路擴建項目由市公路局與七那公司合作投資建設和經營。這樣一來,就讓該公路建設再次回到1995年的合作狀態,並導致雙方更加復雜的糾紛。
在七那公司多次沒有按約定注入資金的情況下,從1999年到2006年一直擔任茂名市公路局局長的廖昭鼎既沒有終止合同,也沒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七那公司注入資金,而是又先後三次與七那公司簽訂了三份補充協議。在簽訂這4份合同或協議中,廖昭鼎沒有召開過一次局黨委(務)會議進行討論研究。
在此期間,七那公司提出把公路由非經營性質轉變為經營性質。對此,2002年開始擔任茂名市分管公路、交通工作副市長的陸慶彪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辦理。
2004年6月,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正式批復七那線改造項目轉為經營性收費項目,但由於七那公司未能及時完成工程前期工作導致開工擱淺。2004年11月1日,《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其關於『二級公路不能設站收費』的規定給尚未動工的七那線改造工程再次帶來變數。
2006年,七那公司再次提出要求,希望將該公路由二級變為一級,對此,陸慶彪依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辦理。2007年,茂名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副市長黃心強在主持召開市政府辦公會議時,仍決定繼續與七那公司合作,雖然七那公司的資金仍然沒有按合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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