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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曾提出『規范灰色收入』的詞句,但最終在討論後予以刪除了。
雖然『灰色收入』問題沒能最終寫入正式的政府工作報告,但許多人認為,其出現就意味著政府已經開始注意到並下決心要『碰這個問題了』。因為,要解決當前中國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問題,首先要摸清『家底』,而家底難摸清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就是規模龐大的『灰色收入』的存在。
當前,由於我國收入分配渠道復雜,同時缺乏基礎性的國民收入記錄制度,居民收入渠道呈現五花八門的狀態。『灰色收入』已經滲透到了社會各行各業,回扣、好處費、感謝費、勞務費、講課費、稿酬等名目繁多。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認為,『灰色收入』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正灰色』的,即違章不犯法的收入;二是名為『灰』實為『黑』的收入,比如商業回扣、『公關』所得、年節收禮、小金庫私分、慶典禮品等,屬變相受賄。三是『淺灰色』收入,這一部分本來應該歸到白色收入裡,但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雖然渠道正當,但缺乏稅務監管,比如各類講課費、顧問費、車馬費等。
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2007年發表一項研究,推算當時每年至少有4萬億元的不規范『隱性收入』。
有專家認為這只是一個粗略的估算,目前我國工薪收入佔總收入的比重只有1/3,國家能夠監控的只有這部分收入,這意味著大量收入脫離了所得稅調節范圍。
常修澤與陝西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石英、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等專家認為,『灰色收入』的存在,根源在於相關制度建設的滯後與缺失。
目前,『灰色收入』來源主渠道,包括財政資金及其他公共資金的漏失、金融腐敗、行政許可和審批、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壟斷行業收入。這些行業和渠道,往往集中於公共資源或壟斷行業領域,獲益群體往往是擁有各種相關權力和聯系的人員。
『「灰色收入」往往是腐敗的前奏,』內蒙古鄂爾多斯的一位市民對本刊記者說,『一些人「灰」著「灰」著就變成「黑」的了。』
有專家指出,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灰色收入』問題,收入分配矛盾將可能『越陷越深』。必須盡快采取多管齊下的政策措施,盡可能壓縮『灰色收入』的『寄生』空間。(記者殷耀叢峰儲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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