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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2010年高考日益迫近,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細則》明確了高考考務人員的選聘辦法。按照規定,高考考試工作人員堅持回避制度,凡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一律不能擔任主考、副主考、監考員和工作人員。
為加強考試管理,考場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編排。普通高考編排考場工作以各市為單位。各市招生辦公室將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及考場號安排考點、考室,打印桌簽,並在考生《准考證》上加蓋公章。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實行推薦學校校長負責制和教育局長把關制。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各地招辦嚴格監考員的選聘條件,注意年齡結構和人員比例,要堅持回避制度,凡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不能擔任主考、副主考、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當年高中畢業班老師不得在本縣(市、區)擔任監考工作。考試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並實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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