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太原5月23日電(記者胡靖國)記者從山西省高院獲悉,近日山西晉中市中級法院對山西靈石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史雙生非法受賄索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因大肆收受索要巨額賄賂,史雙生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收繳史雙生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幣300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