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內容:《通知》明確規定,拆遷人承擔治理拆房揚塵的主體責任和治理費用。委托拆遷的,將治理揚塵責任一並委托給拆遷單位,並向拆遷單位支付治理揚塵費用;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全面負責治理拆房揚塵工作;灑水單位負責灑水降塵,保證安全作業;施工單位配合做好治理拆房揚塵工作;市拆遷安置辦、各區縣房管局拆遷辦負責監督檢查治理拆房揚塵工作。 |
天津北方網訊 5月24日電:為進一步做好拆房揚塵治理工作,促進我市空氣質量改善。日前,市國土房管局制定下發《關於加強拆房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從落實責任、嚴格標准、規范程序、責任追究四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
《通知》明確規定,拆遷人承擔治理拆房揚塵的主體責任和治理費用。委托拆遷的,將治理揚塵責任一並委托給拆遷單位,並向拆遷單位支付治理揚塵費用;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全面負責治理拆房揚塵工作;灑水單位負責灑水降塵,保證安全作業;施工單位配合做好治理拆房揚塵工作;市拆遷安置辦、各區縣房管局拆遷辦負責監督檢查治理拆房揚塵工作。
據悉,《通知》規定按照《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揚塵管理辦法》(津政發〔2006〕66號)的要求,拆除房屋應按照市有關規定進行圍擋,禁止渣土外溢;拆除房屋和清運工程渣土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標准進行灑水噴淋壓塵,不得造成揚塵污染;拆除房屋施工現場的垃圾渣土應及時清運,暫時不能清運的應設立存放場地,采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遇到五級以上(包括五級)大風時,應停止拆除房屋施工作業。且為提高拆房揚塵治理水平,《通知》還規范了治理拆房揚塵程序:首先是房屋拆遷項目告知,其次是簽訂委托灑水合同,再次是拆房現場查勘,然後制定治理揚塵方案,再進行拆房灑水降塵作業及簽證,最後清退治理拆房揚塵保證金。
據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各區縣房管局拆遷辦、灑水單位要建立健全治理揚塵巡查制度,嚴格工作程序,強化各方責任,對已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定期檢查治理拆房揚塵情況,對未按《通知》要求做好拆房揚塵治理工作的,將視其情節予以嚴肅處理。 (姬臻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