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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廣東汕頭市5月24日召開領導乾部大會,會議宣布中共廣東省委關於汕頭市主要領導的任命決定。經中共廣東省委決定,李鋒任汕頭市委委員、常委、書記;免去黃志光的汕頭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李鋒,男,1959年4月生,漢族,福建古田人,1976年6月參加工作,197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廈門大學財政金融專業)。曾任深圳市政府辦公廳主任助理,羅湖區副區長、區委常委,南山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2003年2月後任深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2008年5月後,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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