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刑事訴訟法學』考試中,很多考生成績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是沒有全面復習,總想猜題、押題,沒有在掌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上下功夫,沒有把握好整個課程的內容,因此,一看試題,總感到有些陌生,無從下手。其次是沒有准確理解題型和題意的要求,或是答偏了,或是答漏了,從而影響了成績。考生在答題時要應對所有答題反復核查,對於那些沒有把握的答題,應著重以宏觀角度去闡釋。做到自圓其說,並盡量做完所有題目,不留空白題。另外,不同類型的題,要用不同的答題方法。
在答選擇題時,如果能瞬時准確地把答案找出最好。假如沒把握,就要采用排除法,即要從排除最明顯的錯誤開始,把接近正確答案的備選項留下,再分析比較,逐一否定,最終選定正確答案。
在答名詞解釋題時,答案要簡明、概括、准確,如分值較大,可簡要擴展;考生答題時,只要意思正確即可給分。
例如:證明責任,證明責任亦稱舉證責任,是指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由誰提出證據並加以證實的責任。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偵查起訴階段被懷疑犯有某種罪行,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當事人。指定辯護,指定辯護是指人民法院對一些特定案件的被告人,在他們沒有委托辯護人時,為他們指定辯護人,出庭為其辯護的一種辯護形式。偵查,偵查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軍隊保衛部門等,為了查明案件情況,收集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采取有關強制性措施的活動。合議制,合議制是指由審判人員數人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審判的制度。
在答簡答題時,既不能像名詞解釋那樣簡單,也不能像論述題那樣長篇大論,答案要有層次,列出要點,簡要擴展就可以。
例如:簡述我國辯護制度的基本內容。
分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有權為自己辯護;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只能自行辯護,但有權獲得律師幫助;在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司法機關有義務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對於特殊的案件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的被告人,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首頁上一頁 尾頁共2 頁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