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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中,高新區職能部門談到,隨著形勢的變化和高新區的發展,在規劃中,需要關注:一是高新區隨著發展空間的擴大和內容的提昇,其體制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補充;二是要正確處理政府行政職能與行業壟斷的關系;三是需要進一步延伸行政審批事項;四是進一步解決部分行政事項重疊現象;五是要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土地、規劃、房產等資產監管體系。
部分企業在座談中,對高新區規劃提出很好的建議:一是體制機制的建立要隨著高新區的發展變化而不斷發揮作用;二是政府的財政投入要考慮經濟功能區的人文環境和交通環境的建設;三是行政體制建設要適應科技型企業的發展和需求,要對高新區形成創新源、人纔源、稅收源提供保障。四是政府職能要加強對投資基金向民營企業創新投入的引導;五是強化對政府決策行為的監督和評估。
根據座談中涉及到的相關體制機制問題,課題組將通過認真的研究分析,充分反映在『十二五』規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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