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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日前,市國土房管局制定下發《關於加強拆房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拆除房屋和清運工程渣土時,不得造成揚塵污染;如遇到五級以上(包括五級)大風時,應停止拆除房屋施工作業。
《通知》要求,拆除房屋應按照市有關規定進行圍擋,禁止渣土外溢;拆除房屋和清運工程渣土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標准進行灑水噴淋壓塵,不得造成揚塵污染;拆除房屋施工現場的垃圾渣土應及時清運,暫時不能清運的應設立存放場地,采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遇到五級以上(包括五級)大風時,應停止拆除房屋施工作業。《通知》規定,拆遷人承擔治理拆房揚塵的主體責任和治理費用。委托拆遷的,將治理揚塵責任一並委托給拆遷單位,並向拆遷單位支付治理揚塵費用;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全面負責治理拆房揚塵工作。(王月姬臻王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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