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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務合同》分(中介)和(員工)兩種合同文本,供家庭服務企業選擇使用。家庭服務合同標准文本明確了家庭服務消費者、家庭服務員和家庭服務企業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其中包括服務員的從業條件、工作內容、遵循的守則、自身權益保障以及消費者和企業所提供的工作條件、服務員的管理、權益保障和所應當承擔的責任等。
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家庭服務企業從6月1日起統一使用規范的合同,也提醒廣大消費者主動要求家庭服務企業簽訂規范的合同,獲得公平的服務保障。(袁弘信王毅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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