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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天津市近日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對國企捐贈行為進行規范。特別要求監管企業對外捐贈在50萬元以上的報市國資委備案,100萬元以上的報市國資委核准,500萬元以上的經市國資委審核後報市政府批准。 |
天津北方網訊 5月25日電:天津市近日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對國企捐贈行為進行規范。
記者從24日召開的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獲悉,天津市國資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國資委的相關規定,研究制定了這一辦法,對國資委監管的所有企業的捐助行為加以規范,以引導企業更加理性、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根據這一辦法,企業的捐贈應遵循自願無償、量力而行、程序規范、誠實守信的原則。企業對外捐贈不得要求受贈方在融資、市場准入等方面提供便利。已經發生虧損或由於對外捐贈將導致虧損、影響生產經營的,一般不能對外捐贈。企業的捐贈要有嚴格的內部決策程序和規范的審批流程,必須經過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同時,企業必須誠實履行承諾,嚴禁各類虛假宣傳或許諾行為。
辦法明確了對外捐贈的范圍,嚴禁企業經營者和職工將企業財產以個人名義捐贈,對於有關社會機構、團體的攤派性捐贈或贊助,企業應當依法拒絕。在對外捐贈的日常管理方面,辦法建立了企業、市國資委、市政府三級監管機制。特別要求監管企業對外捐贈在50萬元以上的報市國資委備案,100萬元以上的報市國資委核准,500萬元以上的經市國資委審核後報市政府批准。(記者鄒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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