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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身價達數億元的咸陽煤老板朱某被殺一案,24日由咸陽市中院作出判決,僱凶殺人的子長縣原政協常委、縣藥材公司經理郭紅安以及凶手白小紅、赫四小被判處死刑,延安市原副秘書長、信訪局局長王治國因犯敲詐勒索罪獲刑4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咸陽人朱某2004年在子長縣以1900萬元拍得南家嘴煤礦,因煤礦擴能急需尋找合作伙伴。2008年3月18日,經人介紹,子長縣政協常委、縣藥材公司經理郭紅安借給朱某500萬元,朱某以子長縣南家嘴煤礦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作抵押。3月28日,朱某和郭紅安所注冊的自稱是天津惠陽公司子公司的陝西秦洲能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合作開發南家嘴煤礦合作合同,雙方合作總價2.85億元,雙方真實合作合同為2.2億元,由朱某給郭紅安出具了6500萬元由郭紅安自行處理的條據。合同約定陝西秦洲能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在一個月以內向南家嘴煤礦支付1.4億元。
合同簽訂後郭紅安即向朱某支付1000萬元(含朱某抵押借款500萬),後朱某發現陝西秦洲能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並非天津惠陽公司子公司,認為郭紅安有欺詐行為,沒有實力合作,朱某便委托延安市原副秘書長、信訪局局長王治國協調解除和郭紅安的合作合同。郭紅安看合作無望,遂起殺人動機,其擬任命為『礦長』的白小紅亦向郭紅安提出殺害朱某,獨佔南家嘴煤礦,郭紅安同意後,兩人開始預謀殺害朱某。白小紅將殺害朱某的想法告訴了同學赫四小,並派赫四小到咸陽通過白必合尋找朱某。赫四小到咸陽找到白必合後,告知要殺掉朱某並讓打探其的住處。
當年5月底,白必合在咸陽市咸通北路溫泉小區發現了朱某,遂打電話告訴赫四小。6月10日,白小紅伙同赫四小從延安南下准備殺朱某,白小紅出資讓赫四小在西安購買了作案用的刀子。赫四小與白必合每天晚上來咸陽朱某的住處附近守候伺機作案。
6月15日0時20分左右,朱某駕車返回小區,白必合發現後告訴赫四小,赫隨即尾隨朱某所駕車輛進入小區。赫四小在朱某下車後以叫名字的方式確認了其身份,隨後用刀子朝朱某胸腹部連捅五刀後逃離現場,朱某當場死亡。
經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書鑒定:朱某系單刃銳器刺傷所致其下腔靜脈破裂,造成大出血合並失血性休克死亡。
當年6月16日,白小紅告知郭紅安已將朱某殺害,並說殺人費用180萬。經郭紅安安排,支付給白小紅180萬元。白小紅自己得90萬,付給赫四小90萬元,赫四小從中付給白必合8萬元。
法院同時還查明,郭紅安察覺朱某有解除合作的意圖後,於當年5月2日,派人強行進駐南家嘴煤礦。5月6日,朱某在從延安去西安途中碰見王治國,遂決定讓王來幫助其解除與郭紅安的合作合同。而郭紅安看到與朱某繼續合作無望,便以朱某毀約對其造成巨大損失為由,委托王治國向朱索要四五千萬,王治國同意並提出索要報酬,郭答應事成後付給王一定好處。王治國在明知合作合同中郭紅安有6500萬元虛假出資,且有欺詐等違法行為,也明知郭紅安已派人強行進駐南家嘴煤礦,而煤礦的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在郭紅安處抵押等情況後,采取威脅、逼迫等手段,以合同不履行郭要損失掉6500萬元等為借口,迫使朱某簽訂了補償郭紅安3050萬元的協議。朱某及其親屬分數次付給郭紅安3050萬元並歸還了1000萬元,郭紅安從南家嘴煤礦撤出,但未歸還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事後王治國獲贓款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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