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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居民和鄉鎮工作人員到縣城買商品房,政府每平米補貼200元。』近期,山東省沂南縣政府出臺了《關於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買商品住房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這也成為當地的熱點。
25日,《意見》已經掛到了沂南縣人民政府的官方網站上,其點擊量也遠高於其他政府文件。記者隨後找到了這份沂政發〔2010〕28號的沂南縣人民政府文件,文件稱為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買商品住房,提高農村居民生活質量,加快全縣城鎮化進程,根據上級有關政策,特制定以下意見。第一條就是給予購房補貼,農村居民進城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由縣財政給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補貼。據了解,沂南縣城房價均價每平米2000元左右。
文件還提出,農村居民進城購買商品住房後,原宅基地、承包地現狀維持不變。購房戶需要辦理戶口轉移登記的,由公安部門指定轄區派出所負責辦理;自購買商品住房之日起三年內,農村居民子女需進城入學的,由縣教育部門根據實際就近安排到指定學校入學。
文件還規定,對於中低收入家庭和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在縣城購買商品住房,參照農村居民進城購買商品住房優惠政策執行。對購買小高層、高層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在縣財政給予每平方米200元補貼的基礎上,允許有條件的單位給予每平方米100-200元獎勵,或給予適當的物業管理費用補貼。
《意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一年。凡在沂南縣城區范圍內,開發企業按照規定開發的住宅商品房,在銷售時均可適用本意見。沂南縣房地產管理局、縣財政局負責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雖然《意見》要求從5月1日起施行,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目前相關細則還在制定之中,還沒有正式施行。』25日,沂南縣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但記者調查時發現,這一政策已在當地引起了一些爭議,不少縣城居民認為這一政策不合理,也有人認為這與國家宏觀政策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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