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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一些地方強制拆遷強行圈地,其實是要趕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出臺之前上演『最後的瘋狂』——
5月25日有兩條新聞可以放在一起讀:一是,河北省廣平縣今年計劃完成20多億元市政工程建設,為此,從3月18日開始,他們僅用10天時間就拆除房屋33萬多平方米,使得1000多戶群眾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而這些拆遷都是在沒簽訂補償協議、沒對群眾進行妥善安置的情況下進行的,屬違法拆遷。二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5月25日《京華時報》《法制晚報》)
一個年財政收入僅有1億多元的國家扶貧重點縣,竟然計劃一年投資20多億元搞市政工程建設,其豪氣令人咋舌;而僅用10天時間就拆除房屋33萬多平方米,其效率更是令人吃驚。在如此衝天豪氣和驚人效率的背後,卻是1000多戶群眾無家可歸,是無數被拆遷人生活無著、前途無望。請看一例:在廣平縣城郊的焦莊村,農民李運得5間房屋被拆,290多平方米宅基地、3畝多耕地被征收,而她獲得的補償款一共只有8.9萬多元——這樣的拆遷,到底是為百姓謀福祉還是為了撈取個人政績?
一些地方政府與民爭利,集中表現於爭奪土地利益。眼下一些地方強制拆遷強行圈地,其實是要趕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出臺之前上演『最後的瘋狂』——河北省廣平縣或為典型一例。
從某種意義上說,房屋征補新規的立法工作,正在與暴力拆遷強行圈地進行著賽跑,征補新規晚幾天出臺,就會有更多民眾的房屋被強拆,更多民眾的利益遭受損失,就可能有更多拆遷命案發生,更多社會矛盾潛滋暗長。但遺憾的是,自2月12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結束,到現在已有3個多月,這部條例仿佛失蹤了一般,我們沒有看到任何相關進展,更無從判斷這部新規何時纔能出臺。
就上述國務院下發的緊急通知而言,顯然只是一種過渡措施。以通知的形式規范征地拆遷無疑是必要和及時的,但通知畢竟不能代替征補條例,無法囊括征補條例的全部內容。要真正規范征地拆遷,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還是要寄希望於征補新規盡早出臺,以盡早阻止一些地方政府『最後的瘋狂』。 (晏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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