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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去年財政收入僅1.3億元的貧困縣,一年的市政工程計劃卻有20多億元,這意味著什麼?政府高負債率?招商引資的壓力?
當然不是。在河北貧困縣廣平縣,這不過就意味著一件事:拆遷。而且既不簽補償協議,也沒有臨時安置辦法,10天完成33萬多平方米的拆遷任務,輕而易舉使1000多戶居民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
『有人管這個事嗎?』被拆遷戶李運得哭著問。這不是李運得一個人的絕望追問,這樣的問題四川成都的唐福珍問過,還有江蘇東海的陶會西,湖北武漢的王翠雲,安徽青陽的朱正亮。不幸的是,他們用自焚這樣極端方式的追問,當然沒有等到結果。李運得今次的吶喊又能得到什麼?
近幾年,拆遷已成為社會最大的矛盾焦點。在各地城市化推進的過程,充斥著種種關於拆遷的悲慘、荒唐的故事。
但是,很多地方政府並不把拆遷衝突當回事。面對這些衝突,主事者大多以『發展大局』『社會穩定』一言以蔽之。在這樣的宏大敘事背景下,拆遷衝突被演繹為一般的個體利益糾紛。甚至有拆遷者以執法者的姿態自詡,儼然維護社會秩序的功臣。唐福珍事件發生後,曾在拆遷現場指揮的城管局長鍾昌林,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唐福珍自焚是法盲的悲劇』,對唐福珍『不存在歉意。我是執法者,應該嚴格執法,在法律面前不應該有歉意』。
在鍾昌林們看來,死一個唐福珍算什麼,拆遷照樣進行,機構依舊運轉。那塊發生過自焚的土地上,瓦礫將被徹底清除,取而代之的是寬闊的馬路,挺立的高樓。車流、人流不息,太陽照常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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