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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4歲的李某曾因殺害哥哥和盜竊被判處17年有期徒刑,勞教1年半。昨天,他又因連續盜竊和搶劫,和7名同伙一起站在了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公訴人指控其犯搶劫罪和盜竊罪。庭審中,各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均承認指控事實。
河南省西華縣人李某,今年34歲卻蹲過17年的監獄,還曾被勞動教養1年半。1992年的一天,16歲的李某看到一個年輕人和他父親打架,一怒之下持刀上前連捅20多刀,將這個年輕人捅死。事發後,他纔知道,這個從來沒見過的年輕人是他同父異母的哥哥。由於當時未成年,李某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出獄後,李某又來到天津盜竊。2003年,他因盜竊被本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後來又因盜竊被勞動教養。
獲釋後,李某與已是不惑之年的河北省南皮縣男子老劉相識。得知李某有作案經驗,有前科的老劉極力慫恿他入伙作案。2007年9月,李某和老劉等人駕駛汽車來到西青區程村附近的一個泵站,冒充民警將兩臺電機搶走。2009年8月凌晨,李某和耿某等4人駕駛汽車竄至一家廢品店,將老板夫婦挾持上車後持刀棍毆打,搶走手機一部和鉑金戒指一枚。同年9月30日午夜,李某、耿某、張某酒後駕車來到靜海縣團泊鎮仁愛學院附近。此時,一輛解放牌半掛車在路邊補胎,佔了路面,這引起了李某等人的強烈不滿。三人上前毆打司機後,將裝有39噸煤炭的汽車搶走。
公訴人指控,各被告人分別結伙搶劫犯罪6起,其中李某參與了5起。
罪行累累同時參與8起盜竊
逃跑途中跳河警察救人抓人
除了搶劫之外,李某還被指控參與了8起盜竊犯罪。
2008年1月16日22時許,李某、張某等竄至王蘭莊市場一家香油坊,用斷線鉗剪斷門鎖。進入香油坊內,李某盜走『福臨門』食用油50箱、『小康生活』食用油27箱和其他食用油15桶。2009年10月的一天,李某、耿某、張某三人來到某電子計算機公司總裝部。進入倉庫後,李某和耿某與工作人員搭訕分散其注意力,而張某趁機拿著倉庫鑰匙到外面偷配了一把。很快,他們就將價值5萬餘元的銅質電線盜走。去年11月15日,三人再次進入該計算機公司,從倉庫內盜竊了電腦主機箱131個。作案後,三人在逃離途中,分別被公司值班人員發現並報警。張某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跳進河中。民警將其救上岸後,當場將其抓獲。
本案公訴人指控,各被告人共實施盜竊犯罪8起,李某全部參加。記者張家民實習生胡傑通訊員朱健邱淼淼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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