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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在大港某小區看到,小區中心廣場東側的一片空地已經准備挖地基,但是周邊沒有見到建築人員。在這片空地的北面,隔著一條馬路就是居民的住宅。據其中一位業主李先生介紹,當初自己之所以購買這套房子就是看中了窗外的一大片綠地和采光條件好。如果這裡建起了新建築,不但綠地沒有了,房子也將常年不見陽光。為此,李先生和周圍的幾家業主曾經多次找到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交涉,但是物業公司的說法一直含糊其辭。李先生告訴記者:『開始他們跟我們說已經通過規劃審批了,可是後來我們要看審批報告他們又不給我們看,後來又說審批還沒批下來』。
隨後,大港規劃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小區目前開挖空地的施工規劃方案已經報批,但規劃局表示,審批的前提是該方案要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在業主與物業公司沒有達成協議之前,將不得施工。(記者劉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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