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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 近期『綠色食品』商標也有期限的新聞,在全國范圍內報道得轟轟烈烈。記者隨即走訪了天津部分超市發現,對於綠色食品商標也有『保質期』的問題,卻少有市民了解。
記者在家樂福真理道店隨機采訪了部分消費者,50歲以上的消費者普遍表示,購物時不會專門去注意綠色食品的商標,只是關注一下價格。在記者采訪的23名中年消費者中,將近20名都表示,買食品時會專門留意一下是否有綠色食品的商標。
記者隨後又走訪了天津幾家大型超市,采訪中同樣發現中年人對於綠色食品商標問題最為關注。在華潤萬家,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對於綠色食品問題,只有中年人諮詢得比較多,對食品安全也更為關注。』
雖然市民對綠色食品較為關注,但是當記者問及是否了解綠色食品商標也有『保質期』的問題時,他們也表示並不了解。根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規定,『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3年內有效。超過期限的綠色食品不能保證該產品仍然符合綠色食品的要求,超期使用標志的做法,不僅誤導消費,更是冒用質量標志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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