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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關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話題,再次廣受關注。據報道,由全國人大財經委組織的『國民收入分配問題調研組』小組,正在全國各地緊鑼密鼓地進行調研。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表示:現在出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正是時候。
把我們現有的收入分配制度比喻成一個蹺蹺板,或許是再恰切不過的了。這是一個已經失去了平衡功能的蹺蹺板:一端直上雲霄,另一端如泥委地。一如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所言:『少數人、少數單位、部門或行業通過資源壟斷、行政權力、市場獨佔、特殊身份等非勞動因素,撈取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利益,與其他勞動者的收入拉開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差距,形成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團』。《人民日報》日前發表的相關文章,更是把矛頭直指電力、電信、金融、保險等壟斷行業。
長期以來,社會各界對於縮小壟斷行業與普通民眾間收入差距的吁請、陳詞,可謂苦口婆心;學界相關方面的研究,亦可謂汗牛充棟。比如石油、電力、電信、煙草等行業員工不到全國職工總數的8%,卻拿去了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60%等等。有必要指出的是,去年,在經濟非常困難的情況下,央企利潤仍比上年增長高達14.6%,全年累計實現利潤近8000億元。但是,且慢歡呼,在現有的分配體制下,8000億抑或更多利潤,其實都與國家、全民無關。按照相關規定,央企只上繳國家5%至10%的紅利。也就是說,央企利潤的90%以上,都在內部自我循環、自我消化了。如此,壟斷行業內部高工資、高津貼、高福利以及高管的天價年薪,及至前中石化董事長日均『應酬』費用4萬元、中石化一盞大堂吊燈就要破費百萬元,所有這些,還值得大驚小怪嗎?
當壟斷造成的收入分配嚴重不公,已然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影響到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影響到民生之時,有關方面有必要痛下決心,以快刀斬亂麻的魄力,著力解決這一事關全局的大問題。事實證明,壟斷不除,收入分配難以公平;解決收入分配問題,不可能繞過壟斷的山頭。可以說,改革別無選擇。
收入分配改革,說穿了,就是要從既得利益者口中,取出其多分、多拿、多佔、多得的部分,分給低收入者。收入分配改革的提出經年有時,之所以進展緩慢,蓋源於來自既得利益者的強大阻力。遺憾的是,從某種程度上說,法治對此的無奈、乏力與缺失,縱容了這種阻力的此消彼長。
種種跡象表明,壟斷行業已成為社會生活中的『特區』。鑒於此,有關方面有必要重張法制的尊嚴,重塑法律的效力;有必要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原則,在壟斷行業亦能落到實處。據相關專家的揭秘:一些壟斷行業在社會上享有特權,對政策制定、輿論宣傳等均有較大影響力。其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有意無意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阻撓態度;同時,使一些政策難以制定出臺,一些已出臺的政策難以實施。其實,僅就此而論,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上述人員,已經涉嫌違規違法。完全有必要依據法律條款,追究上述有關人員的相關責任——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利用國家公器,操縱輿論、誤導社會、民眾,公然阻撓改革舉措的出臺、實施,這難道不是涉嫌失職瀆職、濫用職權?若以此為線索深入追查,還怕扯不出蘿卜帶不出泥?
毋庸諱言,近年來,隨著壟斷行業的『做大做強』,時常可聞『博弈』之說。說穿了,所謂『博弈』,其實不過就是有關方面在與全民利益相關或事涉國家改革發展大局的原則問題上,需要與對手談判協商、通融妥協。我們承認既存利益格局的復雜性、現實性,同時,我們亦無不為其感到悲哀——難道相關部門、行業的一己利益得失,要遠遠超乎國家利益、全民利益及至法律的框架之上?難道壟斷行業坦然、常態的與改革大局『博弈』本身,不是一種違規違法行為?『博弈』既存,又置法治的尊嚴於何處?隨手拈來的例子比比皆是——自本月19日始,《人民日報》連續發表《打擊內幕交易須強化執行力》、《公眾呼吁嚴查可疑交易》等5篇文章,直指股市內幕交易。這顯然不是無的放矢。但『博弈』的成效如何,終究不值得過於樂觀。
有關方面還應盡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解決當前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如前所述,正是對壟斷行業上繳紅利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纔造成了其自利自肥。已有多位政協委員呼吁,應大幅度提高壟斷行業向國家上繳紅利的比例,這個比例至少應提高到50%;對於電信、石油這些基本不存在市場競爭的領域,更應提高到80%以上。對壟斷行業的員工收入,應該比照公務員的收入進行規范。以『激勵機制』為名頭的高管天價年薪,亦全然沒有任何存在的道理。
應該說,依法治國,依法行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事平等,這既是法制的理念,也是全民的呼聲。有關方面應順應民意,合力去除阻力,以法治的力量促成收入分配改革的順利實施。應以此為契機,還權利於民,還公正、公平、秩序、法治於社會。對於一切違法違規行為,都應以法律法規是問。法治的陽光,應普照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全無死角。 (作者祝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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