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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神木縣法院法官張繼峰入股煤礦經營事件經媒體報道後,省高院院長安東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並於今天向全省法院下發了集中開展廉潔自律教育、清查和禁止法官乾警從事或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及法官乾警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紀律和有關法律規定,堅決杜絕從事或參與營利性的經營活動,防止損害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形象的事件再次發生,確保公正廉潔執法。
通知要求,一是各級法院要迅速行動,認真開展一次清查活動,徹底清查本院法官乾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規定從事經營活動的問題。凡繼續從事或參與煤礦入股等營利性經營活動的,要堅決退出,並向組織如實報告,否則,一經發現並查實,要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從嚴處理。二是要切實加強對法官乾警的紀律作風和廉潔從政教育。要集中半個月時間,開展關於《公務員法》、《法官法》、《廉政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等法律、黨紀的學習教育活動,教育法官乾警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各項禁令,增強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運用典型事例,開展警示教育和司法良知教育,引導法官乾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永葆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三是要在加強制度執行力上狠下功夫。各級法院的領導乾部和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法官乾警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要認真檢查對中央、省委、上級法院及本院相關制度的落實情況,特別是對涉及廉潔執法方面的制度不完善的,要抓緊完善制度,切實保證公正廉潔執法。四是進一步加大查辦違法違紀案件力度,抓好違反『五個嚴禁』和『六個不准』規定行為的查處工作,杜絕法官乾警從事或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等違紀問題。
又訊5月24日,中央電視臺報道神木縣法院法官張繼峰與陳旺榮股權糾紛案後,省高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5月25日下午,省高院院長安東召集會議研究決定:
一、責成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嚴肅依法審理此案,抓緊做出處理。
二、責成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張繼峰涉嫌違法違紀問題進行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進行處理。
三、鑒於本案涉及問題和有關情況正在調查和審理之中,省高院將進一步關注進展情況,督促依法依紀盡快處理。(記者李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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