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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5月28日訊
昨天,市民政局發布了全市經營性公墓年檢驗審情況通報,21家經營性公墓被停業限期整改。
根椐民政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議部、工商總局、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墓建設管理的通知》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全市公墓清理整頓的通知》精神,以及經營性公墓年檢年審的有關規定。
今年3月起,市民政局開始對全市公墓清理整頓。檢查發現,我市69家經營性公墓(墓園)合格,可以允許繼續開展經營服務活動。但有21家公墓(墓園)存在問題,有的墓園特別是鄞州區的部分墓園存在非法佔用林地現象;有的墓園造超大豪華墓,單個墓穴面積達10平方米,超過規定面積近10倍;有的財務混亂,沒有與墓主簽定墓穴買賣合同;有的巧立名目亂收費;還有的配套設施不全,墓園環境髒亂差,綠化面積不太達標等等。
責令限期整改的經營性公墓是:鄞州區沙堰墓園第一墓區、沙堰墓園第二墓區、育王墓園第一墓區、育王墓園第二墓區、馬龍山墓園南山墓區、鳳凰墓區第一墓區、鳳凰墓園第二墓區、鳳凰墓園第四墓區、鳳凰墓園東園墓區、鳳凰墓園聯合老墓區、潛龍墓園第一墓區、潛龍墓園第二墓區、潛龍墓園第三墓區、潛龍墓園第四墓區、永安墓園第一墓區、永安墓園第二墓區、永安墓園第三墓區、永安墓園馬龍墓區、寶幢墓園第二墓區、餘姚市河姆渡墓園、陸埠鍾山墓園。
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徐仲敏說,上述21家公墓整改期自2010年5月30日至8月30日,逾期不整改或者驗收仍不合格的,將取消經營資格。
東南商報記者盧科霞楊繼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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