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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遼寧省本溪市馨城煤礦4月10日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但由於礦主隱瞞不報,直至40天後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前往調查,纔揭開礦難真相。
連日來,記者追蹤采訪這起瞞報礦難的前前後後,發現在瞞報的背後,是個體礦主用高額賠償金對遇難者家屬實行『封口』、憑借造假的死亡通知書火化遺體,同時千方百計掩蓋事故現場,逃避安監部門檢查……種種情節,令人觸目驚心。
高額賠償金『封』家屬之口馨城煤礦位於本溪市溪湖區東北郊的一個大山溝底部,周圍上千米內沒有幾戶居民。該礦法人代表於思偉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事發時正是煤礦停產整改期間,在崗工人不多,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纔沒有上報這起礦難。
礦長周彥貴是第一個發現事故的人。4月10日6時許,周彥貴下井前往八道巷道查看一個小隊的工作,『越往裡走,越感覺不對,巷道頂板有沙石冒落,一些管線也被崩得松動了。』周彥貴趕緊找到副礦長劉宏彬、馬春勝等人下井搜救,很快就找到了6具礦工遺體。
一次死亡6人,屬較大安全生產事故,需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但是得知消息趕到現場的煤礦法人代表於思偉和另外一名投資人秦鳳新等商量,決定暫不上報。
隱瞞行動悄然展開!礦方先是叮囑少數知情的管理層人員和礦工『不許聲張』,然後由於6名死亡礦工都不是本地人,礦主便挨個尋找其家屬。遇難的王德剛家住本溪縣草河城鎮徐堡村,距馨城煤礦數十公裡◇主秦鳳新等人找到王家,先是說礦上出了點兒事,一番安慰之後纔攤牌講賠償問題。
4月11日上午,王家和煤礦達成協議,煤礦一次性賠償王德剛撫恤金、喪葬費、遺屬撫養費等共47萬元,『事故處理完畢後,甲方(馨城煤礦)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以後發生的費用及問題均由乙方全部負責。』王德剛的妻子和哥哥作為乙方在協議書上簽字,秦鳳新代表甲方簽字。
從4月11日到4月15日,秦鳳新以同樣方式,又先後與另5名遇難礦工家屬達成協議。記者掌握的幾份賠償協議顯示,礦方對其中4名遇難者賠償為50萬元,最後談下來的礦工徐寶林,賠償額高達72.5萬元,遠高於正常的礦難死亡賠償標准。
據秦鳳新供述,這些協議都是他和每戶家屬單獨談下來的,簽署協議都是在本溪縣草河口鎮一家小旅店內進行,只有他和死者家屬在場,給的都是現金。
『4·10』事故調查組成員、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監察二處熊建亮說,私簽賠償協議,超高額賠償,是很多瞞報礦難處理中的一種手法。作為高額賠償的一個附加條件,礦方往往要求家屬『閉嘴』,同時協議簽字後要立即火化遺體。『4·10』礦難瞞報正是按這一慣用手法操作。
死亡證明造假 花錢僱人簽字死者家屬這一關過了,下一步就是火化遺體。為了蒙混過關,秦鳳新安排礦保衛科的劉丙雲去弄死亡證明。劉丙雲通過重重關系,從本溪金山醫院弄到死亡證明4張,從本溪縣草河口醫院弄到2張,拿回來時都是空白頁,上面蓋有醫院公章。
在填寫死亡證明時,為防止筆跡露出『馬腳』,秦鳳新每簽署一份賠償協議,都要上街花100元僱個人來填寫,而且每名死者的姓名和死亡原因、死亡時間等也都是假冒的。
據調查人員介紹,6份死亡證明上,有5份沒有填寫礦工的真實姓名,甚至連年齡和身份證號碼都是假的。比如46歲的死者王德剛,用的是楊軍的假名,年齡『38歲』,而徐寶林用的是林勝的假名。
死亡時間則從『4月9日』到『4月13日』各不相同,有的『被安排』在火化前的一天、有的是前兩天;死亡原因要麼是『腦出血』,要麼是『心肌梗塞』。除醫院公章外,死亡證明上還加蓋了醫生的個人名章。經過這樣精心的『填寫』,礦方最後將寫好的死亡證明交給死者家屬,讓他們火化時出具。
此外,礦方還采用了異地火化的辦法隱瞞事故。死者孫甲章、孫飛是父子倆,礦方分別冒用張大海、李義的假名,將遺體運往百公裡外的本溪縣通遠堡火化場火化。其餘四具遺體,分不同時間運往遼陽市弓長嶺區附近的火化場火化。
5月26日,記者在通遠堡火化場保留的《遺體火化流程認定單》上看到,孫飛的遺體於4月12日8點火化,用的是李義的假名,29歲(實為24歲),死亡原因一欄寫著『病故』。記者注意到,在這張認定單的家屬簽字一欄,留下的是孫飛姐姐孫丹的簽名,這可能是這張單子上唯一的真實信息。但遺憾的是,『李義』和姐姐為什麼不同姓氏,這一細節當時沒有被人深究。
整改礦井違規作業 徹底追責不容手軟記者采訪了解到,『4·10』事故本來可以避免。馨城煤礦是一座停產整改礦井,去年12月8日,本溪市安監局經檢查,認為井下八道巷道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責令停止作業,礦方按要求封閉了這段巷道。然而,今年4月9日,礦長周彥貴派人私自打開密閉牆,組織6名礦工進入這段巷道,旨在回收遺留在巷道內的管線、鐵軌等設施。
不料,當作業進展到4月10日5時許,即發生瓦斯爆炸,6人全部遇難。調查人員發現,6名死者中有5人持證具有下井資格,年齡最小的孫飛上班只有5天。
事故發生幾天後,周彥貴領人在發生爆炸的這段巷道外側,先後打上了二道密閉牆。周彥貴向記者表示,這以後溪湖區安監局和當地街道的安檢員多次下井檢查,均沒有發覺這裡曾發生過事故。『曾有安檢員發現八道巷道的密閉牆跟原來的位置不一樣,我說,是為了維持井下通風平衡新修的,躲過了安檢員的詢問。』
礦方認為隱瞞得天衣無縫,然而畢竟沒有不透風的牆。事發20多天之後,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5月19日,省檢察院在初步核實的基礎上,將情況轉給遼寧煤炭安全監察局,這起礦難在瞞報40天後,終被揭開。
26日下午,遼寧煤監局向馨城煤礦下達了奉300萬元的行政處罰。隨後,礦主之一秦鳳新和礦長周彥貴因事故和瞞報的責任,被本溪警方刑拘。周彥貴在拘留前對記者說:『礦上多花了賠償金,又挨了重罰,現在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4·10』礦難調查組組長、遼寧煤監局副局長楊澤餘說,目前由遼寧煤監局牽頭,包括本溪市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局等參與的『4·10』事故調查組已全面展開工作。調查組將通過細致調查和嚴厲的責任追究措施,重拳打擊事故瞞報頑癥,還社會一個公正。
本溪市委常委、副市長陳繼壯表示,調查組對導致和瞞報這起事故所涉及的所有環節都會深入調查。比如是哪位醫生私開的死亡證明,是否存在安監人員監管不到位甚至幫助隱瞞問題等等,『只要和瞞報有關者,都一查到底!(記者王炳坤張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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