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據新華社北京5月28日電(記者李京華)因不服一審判決,黃光裕通過代理律師日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光裕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沒收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罰金人民幣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財產人民幣2億元。
黃光裕上訴理由是:對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兩項罪名的定性存在異議;對一審法院認定的鵬房公司單位行賄不予認可;對於內幕交易罪,黃光裕認為無罪,即使有罪也量刑過重;在罰金方面,黃光裕認為判決過重等。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