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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朝陽區東三環遠洋新乾線小區居民獲悉,小區東南側擬建百米高樓。住戶擔心此項目將嚴重影響光照,導致房屋貶值。昨天,上百業主自發召開協商會,聯名簽署反對意見。
>>物業 調查居民反對最新規劃遠洋新乾線小區位於朝陽區東三環,由6棟高度不等的樓房組成,最高78米,最低不到70米。除A座為商住兩用房外,其餘均為公寓。
5月7日,市規劃委網站發布『朝陽區霄雲路35號院項目控規調整公示』。此項目緊鄰遠洋新乾線小區。原規劃指標為容積率3.5、建築高度80米,現將調整為容積率5.0、建築高度100米。
『當時買房就看中南邊遮擋物少,陽光好。』B座4層一位業主對現有光照條件十分滿意。『新樓要是真蓋了100米,我怕底下一半住戶都見不到陽光。』
『原本朝南的房子,采光是個賣點。這樓一起,光一遮,房子就貶值了。』家住C座9層的張阿姨,將小區周邊建築指給記者看。目前小區東面立著熱力廠大煙囪,西面是天元港中心大廈,均高百餘米,只剩南面還留有一片低位,現為幾排2至4層的舊平房。『項目實施的話,咱們就要被高樓團團圍住了。』
在小區樓下,記者遇到一位手拿簽字意見書的業主正前往物業中心。據悉,物業已於本周二給業主群發短信,收集針對新規劃的反饋意見,不回復則視作同意。
據物業統計,目前整個小區已遞交140餘份反對意見,提出采光、居住隱私、建築噪音等問題,采光首當其衝。記者隨機采訪小區內幾位住戶,他們均希望新建樓高能低於小區現有住房高度,以保障住戶采光權。
>>公告 不詳業主提出多項質疑針對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發布的公告,部分業主提出質疑:緣何項目的建築高度由80米調整為100米?
『多了20米,多出近8層呢。』業主王先生提出質疑,『怎麼滿足光照啊?』一位業主認為規劃圖中樓間距標識不清,百米高樓與緊鄰住宅樓之間的間距很難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
針對業主質疑,記者諮詢上海天華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的工程師蘇先生。他認為,據規劃圖所示,新建高層建築非正南正北朝向,正北方向已基本錯開北面住宅,樓間距滿足標准要求。
就日照條件,設計院向規劃局報批時,會出示詳細的日照報告。業主若不放心,可向規劃局諮詢日照報告,或找第三方設計院核實。
>>規劃委 回應歡迎合法屬實意見目前,根據《城鄉規劃法》,此項目調整的申請內容正在進行為期30天的公示。
對於遠洋新乾線業主的疑問,市規劃委信息中心工作人員高先生表示,其不具有針對項目指標的解釋權。『我們只負責意見收集。』高先生介紹,公示截至後,將把所有反饋意見原材料遞交市規委行政審批中心。待審核評估後,方能作出優化、修改或撤銷決定。『我們歡迎合理、合法,並且屬實的意見』,工作人員稱,將針對性回復每位業主的意見,以實現溝通交流。
-專家說法 新建樓如果構成侵害 居民可要求消除影響昨天,北京大學劉凱湘教授就這一事例指出,遠洋新乾線的業主與即將開建的建築物的土地使用權人和建築物所有權人之間形成了相鄰關系。一方面,對方有建房的權利,遠洋的業主無權乾涉;但另一方面,如新建的房影響到遠洋業主對自己小區所有設施、自有房屋等的使用,例如排水、通行、采光等,遠洋的業主可以按照《物權法》的規定要求消除危險,這在物權法上稱為『妨害預防請求權』。
當然,將要建設的樓房是否真的存在侵害遠洋小區業主的相鄰權的危險,要看其設計方案是否符合相關的規定和要求。就此而言,要以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准為判斷依據。建築物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准的,應當視為超出了合理容忍的限度,構成對相鄰權利人的侵害;反之,若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標准,則即使對遠洋小區業主的房屋在通風、采光、日照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妨礙,後者也應當承擔必要的容忍義務。(實習記者商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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