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聞:陝西延安市寶塔區的很多經濟適用房單套面積大大超出國家有關規定,一些經適房單套面積甚至達到270多平方米,面對如此大房,當地低收入家庭只有『望樓興嘆』,任由高收入者高價倒賣。記者得知,很多經適房只是廉價賣給了關系戶,倒賣一套就能掙一二十萬元。(5月30日《南方日報》)
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單套面積接近300平方米。好呀!我們的生活水平已經『大大大大』地趕英超美了,這是多麼了不起的成就。
可惜的是,這些大面積的經濟適用房並不為低收入者所擁有,他們連想都不敢想,而是專門供應給關系戶的,於他們既經濟又適用,花不了多少錢,自個居住又不失身份,已經有了豪宅轉手倒賣還可搞活自家經濟,很劃算的。
誰是關系戶呢?經濟適用房的用地是政府劃撥的,政府又管控著方方面面,政府自然是頭號關系戶,這種關系落實到政府機關以及准機關的工作人員的身上,尤其是領導乾部的身上。據說,『人家領導一買就是好多套呢』。
國家有規定,經濟適用房是雪中送炭的保障性住房,在這裡卻是給某些人錦上添花;單套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這邊卻增加好幾倍;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這裡經適房尚在建設中就有人開始倒賣。國家規定對有些人似乎是不起作用的,因為他們在自己的地盤上有權力有能量『改造』規定,使之對自身既『經濟又適用』,好處大大地有。 (李建華原標題:對誰經濟適用)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