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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今年起,我市(西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將提高,達到每人每年1260元~1430元。預計新標准執行後,保障人數約20萬人。
我市現行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標准是從2007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城六區為每人每年850元(目前新城、碑林、蓮湖3區已無農業戶口),其他區縣為750元。
根據市統計局數據,2006年,我市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為3808.38元,去年為6275元,從2007年起分別比上年增長了15.5%、18.5%、20.4%。
與此同時,2006年,我市農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為2708.87元,去年為4771元,從2007年起分別比上年增加了24.8%、16.5%、21.2%。
為了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昨日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提高我市農村低保標准。新標准為每人每年1260元~1430元。
其中,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為每人1430元/年。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戶縣、周至縣、藍田縣、高陵縣為每人1260元/年,新標准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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