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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發改委(市物價局)了解到,本市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體生活補助聯動機制(以下簡稱聯動機制)實施三年,只要當上月『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比上年同期累計上漲幅度超過3%時,困難群體便可領到政府補助。
據悉,根據今年本市『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上漲幅度的不同,今年1月至3月每月發放困難群眾補助為每人30元,4月份為每人40元。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至4月份全市約有18萬多困難群眾(特困戶、低保戶)享受到政府補貼,財政支出大約2400萬元。
據了解,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確保人民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保持社會和諧穩定,本市從2008年開始建立了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體生活補助聯動機制。當『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比上年同期累計漲幅超過3%時,聯動機制啟動。價格指數漲幅低於3%的月份,不再給予補助;價格指數上漲幅度達到和超過15%時,另行研究補助標准和辦法;當價格指數連續出現上漲,達到較高水平時,市人民政府將根據情況,適當調整城市低保標准。
『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由國家統計局天津調查總隊負責按月提出,補助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現行低保資金補助辦法執行,民政部門負責按月及時發放到位。(記者王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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