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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已經走過了兩個年頭。這個旨在限制塑料購物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的政策兩年來已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習慣。但在各大農貿市場,違反『限塑令』的行為仍司空見慣。攤主、監管者、消費者三方,究竟誰應該對『限塑令』執行不力負責?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限塑令』在農貿市場失靈
2007年12月31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嚴禁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記者最近走訪廣州市三元裡農貿市場和新港中農貿市場卻看到,塑料袋仍然被攤主免費提供給顧客,其中不乏超薄塑料袋。特別是其中有一些白色的小塑料袋,厚度明顯小於0.025毫米。
消費者大多將蔬菜、魚、肉等農產品分裝在四五個塑料袋中。『攤主給了免費的塑料袋就用唄,很方便。』三元裡農貿市場裡正在購物的廖小姐說。『用塑料袋還收錢,那誰來啊。』一位水果攤小販說,『而且塑料袋也便宜,批發的話一元錢85個。』
民間限塑政策研究小組(一個對『限塑』進行政策研究的民間機構)在2009年底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限塑令』在全國農貿市場的執行情況不容樂觀。除了杭州的農貿市場『限塑令』執行率達到69.44%,成都、蘭州、哈爾濱等地的執行率都不到三成,幾乎成為一紙空文。
『限塑令』失效誰之過?
面對農貿市場『限塑令』推行困難的尷尬,負責監督『限塑令』施行的工商部門也是一肚子苦水。廣州市工商局市場處處長羅遠明介紹,該部門為推行『限塑令』采取了多項行動,包括檢查市場24236次,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635份,沒收不合格塑料袋62.21萬餘個,立案92宗(其中有13宗處罰對象為市場開辦者),罰沒金額4.0497萬元等。但羅遠明坦言:『目前「限塑令」的執法太困難了!』
據他介紹,目前銷售違規塑料袋的小販都是直接用車將貨運進農貿市場,而不是在固定地點設攤位。攤主們需要塑料袋,就通過電話聯系小販。小販經常和工商部門打起『游擊戰』。
而面對違規提供塑料袋的攤主,工商部門也面臨兩難處境。『我們對攤主也不能下重手,所有攤主都這麼做,怎麼處罰?』羅遠明說。
羅遠明表示,目前單靠行政力量來監督施行『限塑令』肯定不行,現在一方面要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另一方面要從源頭查處生產廠家。
按照規定,農貿市場的管理者也有監督攤主履行『限塑令』的義務。但三元裡農貿市場辦公室負責人陳樹林對記者說:『執行困難很大,每個攤主都有抵觸情緒。』據分析,攤主們不願意執行『限塑令』不乏成本的原因:一個目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保袋成本仍然很高:一個小號環保袋要8分錢,中號的要1.8角,大號的要2角。而一個非環保袋只用一分錢。
如何消滅執法死角
在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金獅看來,農貿市場監管各方不應把執法困難作為怠政的理由。工商部門和農貿市場管理者應各司其職,發揮執法的協同作用。
董金獅表示,工商部門是『限塑令』執行的最大責任方,應該將執法的重點放在市場管理者身上,而不應該浪費寶貴的行政資源去查處攤主小販。市場管理者則應該在塑料袋的來源、塑料袋明碼標價收費等方面對攤主進行監督。不妨對攤主實行押金制,如果攤主一再違反『限塑令』,可以將攤主清出市場,沒收押金。
一些人提出,『限塑令』在農貿市場推行困難自有其現實原因:濕漉漉、血淋淋的魚、肉等農產品如果沒有塑料袋包裝,如何帶回家?董金獅表示,『限塑令不是禁塑令』,消費者畢竟離不開塑料袋。但是通過『限塑令』的潛移默化的影響,消費者可以盡量做到『不用、少用、重復利用、循環使用』。北京地球村負責減塑行動項目的負責人文衡鳳說:『政府還是需要加強宣傳,當消費者習慣了自己攜帶購物袋,就覺得很自然了。』新華社記者付航
(據新華社廣州6月1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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