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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陝西榆林6月1日電(記者段博陶明)記者1日從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審理神木縣法官張繼峰入股煤礦分紅糾紛一案中,包括神木縣和橫山縣法院院長在內的16名法官因違反《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受到紀律處分,其中5人受到處分,11人受到問責。
據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神木縣法官張繼峰入股煤礦分紅一案在立案、指定管轄、一審判決中,相關法院負責人和立案人員、辦案人員存在把握政策法律不准、證據審查把關不嚴等問題,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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