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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從此我國公務員管理邁入法制化軌道新階段。
公務員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乾部人事管理第一部總章程性質的法律。隨著該法的貫徹實施和配套立法等項工作的推進,我國公務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正在不斷提速。
管公務員有法可依
5年來,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已制定了17個與公務員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規
據國家公務員局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已有600多萬名公務員參加了公務員法的輪訓,有力促進了公務員法的順利實施。
管好公務員隊伍,制度建設是重中之重。2009年,隨著公務員辭去公職、辭退規定、錄用考試報考者違紀違規處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的集中出臺,公務員法的配套法規制定進入高峰期。
5年來,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已制定了17個與公務員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規,內容涵蓋公務員考試錄用、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職務任免與昇降、調任、考核、獎勵、辭職辭退、申訴、培訓等各個方面。同時,各地各部門也相應制定了一些實施辦法和細則。
『公務員法是「母法」,很多內容有待於相關的配套法規作具體規定。』中組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尹蔚民表示,配套法規的相繼出臺,進一步健全了我國公務員管理的制度體系,提高了公務員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公務員管理由此真正實現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依法考錄公平考錄
加大探索力度,今年中央機關錄用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比例提高至70%
據統計,從2005年到2009年,全國已有近55萬人通過考試進入公務員隊伍。
公務員法實施以來,圍繞依法考錄和公平考錄,公務員主管部門探索力度進一步加大。為落實中央關於錄用有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精神,公務員主管部門加大從基層一線選拔公務員力度,推廣並完善從優秀村乾部、社區乾部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辦法,並探索從優秀工人、農民等生產一線人員中考錄公務員的辦法。以剛剛結束的2010年中央單位公務員考試為例,中央機關錄用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比例已提高至70%。據悉,這一比例還將逐年提高。
在依法考錄和公平考錄的基礎上,科學考錄成為新的努力方向。2009年啟動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雷同試卷判定標准及反作弊工具研究,打響了一場『乾淨考試』的阻擊戰;而面試測評要素研究,則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將彈性因素降至最低。推行完善面試考官持證上崗制度;著手行政職業能力考試題庫建設;建立區域性的公務員考試與人纔測評基地……一系列新舉措的推出,為科學考錄奠定了堅實基礎。
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務員錄用考試下一步將堅決打擊各種乾擾考錄工作的歪風,確保公務員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
科學考評獎掖先進
今後將探索建立分級分類的考核指標體系;擴大考核民主,注重社會評議
公務員法實施後,在《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的基礎上,各地分別制定了公務員的考核實施辦法或細則。公務員考核步入法制化、規范化和制度化軌道。
國家大事,唯賞與罰。自公務員法頒布實施以來,各地各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和集體給予不同層次的獎勵。據不完全統計,近5年來,各地各部門共評選表彰了594名『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356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今年初,有關部門追授沈浩同志『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
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建立健全平時考核制度,嚴格年度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分級分類的考核指標體系;擴大考核民主,注重社會評議;強化結果運用,充分發揮公務員考核的激勵導向作用。
打破單一職業模式
主管部門加大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和聘任制力度,穩步擴大試點范圍
公務員法實施後,公務員主管部門加大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和聘任制力度,先後在工商、稅務、海關等系統開展了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試點,在上海浦東新區啟動公務員職位聘任試點,在深圳啟動了分類改革和聘任制試點。2008年,公務員主管部門又穩步擴大試點范圍,正式批准在中國證監會開展聘任制試點,形成了中央機關、省、副省級市和市(區)構成的相對完整的試點范圍框架。
按照中央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有關部門在150多萬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中首先完成了分類管理的基本框架,對應公務員法中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3個類別,將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分為警官、警員、警務技術3個職務序列,並開展了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套改。
在試點基礎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加快研究起草相關法規,目前已經草擬了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等3個規定草案。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國家公務員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楊士秋表示,下一步將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及時跟蹤試點單位分類管理和聘任制工作的開展情況,在總結相關經驗的基礎上加大公務員分類管理的制度建設力度。
提昇能力嚴格管理
僅2008年,全國就有10171名公務員受到政紀處分,其中2515人被開除
公務員法實施5年來,公務員培訓管理機制不斷完善。『不經培訓不上崗,不經培訓不任職,不經培訓不提拔』等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各項規定逐步落實。
以能力建設為主題,『四類培訓』力度不斷加大。目前,各級機關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率基本達到100%;各地各部門以『怎樣當好行政領導』為重點,著力提高領導能力,有的省直機關新任職的處長、副處長參訓率達100%;專門業務培訓廣泛開展,各地普遍開展了公共管理核心課程培訓;在職培訓普遍展開,每年圍繞一個主題,先後開展了公務員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全員培訓。
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為目的,培訓為中心工作服務的作用不斷增強。為貫徹實施西部大開發、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中部崛起戰略,5年來有關部門培訓骨乾公務員近8000餘人次。
一手抓能力建設,一手抓紀律處分。5年來,各地各部門加大對公務員違法違紀行為查處力度,嚴查以權謀私、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損害群眾利益等違法違紀行為,嚴懲腐敗分子和違法違紀公務員。僅2008年,全國就有10171名公務員受到政紀處分,其中2515人受到開除處分。
同時,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申訴控告工作,維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據不完全統計,公務員法實施以來,各地各部門處理完畢的申訴案件中,撤銷、變更原處理決定和建議原處理機關重新審理的約佔30%。
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著力增強公務員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和科學性,不斷創新培訓方式方法,同時切實做好公務員紀律懲戒和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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