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2005年8月2日凌晨,湖南永州江華瑤族自治縣政法委原第一副書記徐茂軍,遭逼供寫下受賄供述。徐說檢察官跟他說,『8點前交代清楚,屬於組織內自查自糾,8點鍾以後就是敵我矛盾了。』
3個月後,徐茂軍以受賄罪被判緩刑。此後,徐不斷上訴、申訴、上訪。2009年底,永州市中院宣告徐茂軍無罪。如今,徐茂軍『恢復名譽』的要求仍沒有結果。
雙規
徐茂軍說自己苦思一夜仍回答沒什麼經濟問題
據徐茂軍介紹,2005年6月8日,原江華縣紀委書記蔣米田告訴他,『有群眾舉報你涉及重大經濟問題,先到紀委把問題講清楚再去上班。』徐茂軍意識到,自己被『雙規』了。3名紀委工作人員——常委彭華林、一般工作人員鄧春雷和李祝國將他帶到一個招待所。『今晚講清楚,明天再去上班。』
徐說,他一夜未眠地想,最後仍回答,『我沒有什麼經濟問題』。
徐茂軍2002年上任縣政法委第一副書記,是縣委培養的後備少數民族乾部。
逼供
徐茂軍說,從來沒想過,曾經的下屬,會將這些手段用在自己身上
三四天後,徐茂軍仍未『交代』,不交代的後果是不能睡覺。後來,他終於想起一件事:2004年春節,廣西礦老板唐安金給他拜年,送去3000元紅包。他和唐安金不熟悉,沒及時退還紅包。
『就這幾千塊?像你這樣的乾部誰會(雙)規你?』紀委的人不相信他。當時,江華縣檢察院也開始介入徐案調查。
審訊徐茂軍的人都是『熟面孔』。『但他們一點情面都不講,叫你站就得站,連刷牙上廁所都要征得同意。』徐說,辦案人員認為他『態度不好』,把他轉移到一個10來平米的房間。
時值盛夏,一臺『像柴油發電機』的舊空調整天轟鳴。『他們把門窗都關上,拉上黑色窗簾。』徐茂軍說,『不交代問題,就不給我睡覺。搞了我兩三天,腦袋嗡嗡嗡的什麼都不知道,開始恍惚。』
『你說我收1000萬也行啊,我也承認了,但你們要給我查清楚。』徐茂軍說,憑自己的經驗,這是明顯的『刑訊逼供』。
徐茂軍從沒想過,曾經的下屬會將這些手段用在自己身上。
證人
檢舉徐茂軍的李有能、被指控為涉嫌行賄的李謀秀等人均被調查
在徐茂軍被調查期間,專案組還發動群眾揭發檢舉。相關案卷顯示,一個叫李有能的證人,向江華縣紀委和縣檢察院檢舉徐茂軍。
在向縣紀委檢舉的筆錄中,李有能說,2004年10月,『徐茂軍兒子結婚,我和跟我合伙開礦的廣西老板唐安金送給徐茂軍15萬元。』唐安金將錢交給為徐茂軍開車的政法委司機楊曉林。據江華縣法院的材料,楊曉林稱,徐茂軍給他2萬元。
李有能還說,李謀秀、李謀珍等人給徐茂軍12萬元。法院文件顯示,訊問人是江華縣紀委劉元相、鄧春雷,時間是2005年6月8日下午,與紀委『雙規』徐茂軍是同一天。
此外,李謀秀等還向檢方供述,徐茂軍在他們的礦山入『暗股』。這些證據幾乎都是相關人士的證言及書證。
後來,徐茂軍被轉移到永州市。經過50多天審訊,徐稱,身心幾近崩潰,『我不停哭述,「兄弟幫幫忙啊,只要讓我出去怎麼講都行」,出不去,我講不清楚啊。』
2005年8月1日,徐茂軍跟檢方人員說:『你們怎麼說,我就怎麼寫吧。』2日凌晨,在檢方人員口授下,徐茂軍一邊強調『這都是假的』,一邊寫下收受3萬元賄賂的供述並簽字。當天中午,江華縣檢察院批捕徐茂軍,將其投入看守所。
無罪
李有能表示,之前指證徐是因為受到了脅迫
2005年11月14日,江華縣法院宣判徐茂軍犯有受賄罪,判刑2年緩刑2年。司機楊曉林以受賄罪被判1緩1。這一判決,是基於證人唐安金、李有能的證言和被告人徐茂軍、楊曉林的供述。
對於該判決,江華縣檢察院提出抗訴,徐茂軍提起上訴。2006年1月24日,永州市中院均給予駁回。
終審裁定後,徐茂軍開始上訪、申訴。後來,李有能在給徐茂軍代理律師的證言上稱,之前的證言是受到脅迫做的。『他們打我,讓我叉開雙腿站一個多小時。我的兩手銬在一條長凳上』;之所以供述,是相關部門承諾『可以幫我要回我和唐安金合伙開礦那幾萬元』。2007年4月,李謀秀在寫給有關部門的情況反映上稱,他被紀委羈押16天,在一天一夜的審訊後,在一份看不清的筆錄上簽字。司機楊曉林也稱,此前紀委和檢察院關於他的陳述,是受到刑訊逼供,『他們要我編造也得編造出這個事情』。
得到這些證據後,徐茂軍開始向相關部門申冤。2008年3月,永州市中院再審徐案。次年8月,調查組取得唐安金口供,只給過徐3000元紅包。2009年底,永州市中院宣判徐無罪。
回避
當年偵辦徐案的紀委、檢察院相關人員多數不在原職,他們大多拒絕采訪
在徐茂軍申訴期間,2006年,主管徐案的江華縣紀委副書記劉江明獲得『全國紀檢監察先進工作者』稱號,法辦徐茂軍即是一功。江華縣紀委原書記蔣米田調任道縣縣委調研員,原常委彭華林昇任紀委副書記,工作人員鄧春雷昇任紀委常委。原公訴機關,力主起訴徐茂軍的江華縣檢察院檢察長朱躍陸,平調祁陽縣檢察院任檢察長。檢察人員朱龍凡現任反貪局副局長。這些人大多拒絕采訪。
事發後,徐茂軍被沒收『案款』10萬多元,開除黨籍。徐說,他至少去了30趟縣紀委和相關部門。『我希望組織給我平反,恢復名譽。』江華縣相關部門應追究相關辦案人員責任,法辦陷害他的人。對此,現任江華縣紀委書記蔡昌德說,紀委常委會已研究此事,過一陣子會有文字性復議材料給徐茂軍。至於什麼時候能出決定,『那我也搞不清楚』。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