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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日前,天津市出臺了天津市皮鞋(皮具、包)類保養服務的統一標准合同,由服務協議和收取憑證兩部分組成,在全國尚屬首例。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的穿戴越來越講究,高檔皮包、高檔皮鞋不斷增多,送洗保養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也越來越多。針對這種狀況,天津市工商局出臺了《天津市皮鞋(皮具、包)類保養服務協議》。
協議規定,顧客應如實告知皮鞋(皮具、包)的有關情況,並將飾物、配件取下;經營者如實告知可能產生的不良保養效果。《天津市皮鞋(皮具、包)類保養服務收(取)憑證》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承擔。經營者按天津市地方標准《洗染業服務質量標准》提供皮鞋(皮具、包)保養服務。顧客持《憑證》取皮鞋(皮具、包)。
《憑證》遺失,應及時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掛失和取鞋(皮具、包)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顧客承擔。
另外,如果顧客逾期不取或經營者逾期不交,逾期三天後,將每天加收對方1元錢保管費或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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