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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家住朝陽區大屯裡的55歲業主黎先生,遭長期居住在同層樓道內的流浪漢耿德纔錘擊,致左眼球破裂被摘除。黎先生將已被判刑的耿德纔及小區物業北京華民物業管理中心(簡稱華民物業)訴至朝陽法院,索賠30餘萬元。昨日(2日)下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在家人的陪伴下進入法庭,黎先生摘下墨鏡,露出只能瞇成一條縫的左眼。
黎先生是大屯裡小區一居民樓22層住戶。他稱,自2008年9月起,流浪漢耿德纔就居住在22層的樓道內,嚴重影響同層居民正常生活,居民們曾多次向物業及居委會反映情況,但耿德纔一直未搬離。
去年5月14日晚,耿德纔在樓道裡下棋非常吵,黎先生出門制止並要求他搬走。隨後雙方發生拉扯,耿從床下拿出一把錘子,砸向黎先生的眼眶。經診斷,黎先生左眼球破裂,需摘除眼球,經法醫鑒定為重傷。耿德纔因犯故意傷害罪,獲刑5年。
黎先生要求物業公司與耿德纔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索賠各項損失總計30餘萬元。
華民物業代理人表示,耿德纔實施了對黎先生的侵害,與物業公司無關。他稱,華民物業定期對樓道進行清理,未發現耿德纔在樓道居住,黎先生從未反映過相關情況。
追訪 『輸光拆遷款』據悉,今年4月下旬,法官前往清河農場前進監獄,找到正在服刑的耿德纔。他稱原是大屯村村民,拆遷後變成大屯裡,獲得50餘萬元拆遷款。因玩牌全輸了,他只能回到大屯裡住進樓道裡。耿德纔稱,居委會和物業都沒管過他,『我願意賠人家錢,但我確實沒錢。』(記者張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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