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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鐵軍通訊員組文)為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確保選人用人公信度穩步提高,日前,南開區召開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部署會議。區委書記劉長順出席會議並講話;區委常委、紀檢委書記景悅出席會議並就紀檢監察機關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有關工作提出要求;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林潔主持會議並就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進行動員部署。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有關事項報告辦法》《『一報告兩評議』辦法》和《離任檢查辦法》四項監督制度。南開區委高度重視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區委書記會兩次專題聽取匯報;區委常委會對抓好四項監督制度進行了專題研究,確保南開區選人用人公信度穩步提高。
會上,傳達了中紀委、中組部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視頻會議和全市組織系統乾部監督、舉報受理工作會議精神;下發《南開區貫徹實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工作安排》。
劉長順在講話中就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認清形勢、認清責任,增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緊迫感和危機感。各單位、各部門特別是涉及到有用人權的單位,必須清醒認識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危害性,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二是認識到位、落實到位,不折不扣執行四項監督制度。要深刻領會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出臺四項監督制度重大意義的認識,按照學習培訓在先、嚴格貫徹執行、加強督促指導、務求取得實效的總體要求,切實抓好貫徹實施。三是懲防並舉、標本兼治,推進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深入開展。全區各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要以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為契機,自覺履行用人職責、規范用人行為、接受用人監督,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努力營造選賢任能的政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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