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范圍包括本市從事農產品收購、加工生產、批發、零售等環節,將重點整治短期內價格上漲幅度較大的農產品。依法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在市場旺銷情況下,多進少售、只進不售或者囤積拒售;生產成本和經營成本沒有明顯變化,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壟斷貨源、阻斷流通渠道,造成市場脫銷斷檔;價格欺詐及不執行明碼標價的各類違法行為。(記者萬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