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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市長蔡奇主持召開第5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副市長楊戌標、沈堅、佟桂莉、張建庭、俞志宏,市政府經濟顧問金勝山,市政府秘書長許小富出席會議。
會議邀請了4位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列席,在審議會議議題時,列席會議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踴躍發言,提出意見建議。本次會議研究議題繼續事先提請市政協政治協商,市政協所提意見建議已於會前反饋議題提交單位具體研究,相關情況在會上作了通報。會上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和《杭州市建設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修改後將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針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審議情況,會議指出,安全生產形勢嚴峻,這根弦一刻也不能松。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我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為安全生產實施提供法律保障,制定條例很有必要。會議要求,分三類部門進一步建立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體系,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工會在安全生產監管中的權利和義務,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基層,特別是鄉(鎮)、街道有專門監管機構抓此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市場退出機制;三是明確總承包和分包的法律責任,總承包單位要負起總責,避免安全責任層層轉包;四是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交納風險抵押金或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五是法律責任要得當,對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要依法加強管理;六是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對履行安全責任發生費用和投入要予以保障;七是要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主體做出明確,未經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建設工地施工安全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杭州市建設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的審議情況,會議強調,要進一步提高我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明確條例的適用范圍,將地鐵工程列入條例監督管理;通過制定細則,明確技術參數標准,提高施工安全系數,淘汰落後施工作業方式;明確安全總則中單位職責,總承包和單項招標單位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進一步明確條例針對性,特別要加強施工現場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違規操作釀成事故;加大對工程運輸車的管理力度;明確施工現場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監測和監護兩種手段,由產權單位制定相關措施;在有關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做好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評估或鑒定;進一步明確安全費用標准及使用情況,費用按照進度規定撥付;規定作業人員需取得培訓資質合格後纔能上崗;具體明確相關法律責任,對違反條例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暫停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投標資格,對連續發生事故,安全隱患特別嚴重的施工單位要依法讓其退出杭州市場;進一步明確設置應急救援預案,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分工負責對本轄區建設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記者李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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