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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錢江新城一工地上,30多米的塔吊拗斷,吊車司機身亡(詳見6月3日快報A08版報道)。
昨天召開的杭州市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上,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蔡奇提起這一事故,『塔吊、工程車事故屢有發生,值得深思,要進一步提高我們的建築施工水平,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昨天會上兩個議題都和安全有關,一個是安全生產,一個是建設工程施工安全。
杭州安全生產相關指標,已連續7年負增長,但蔡市長還是要求,『形勢依然嚴峻,安全生產的弦不但不能松,還需要通過立法保障,以此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會前,議題還提交市政協進行政治協商,會議邀請了4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協委員列席。
勞務分包出去 出了問題總包單位要負責總包單位承接到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後,將泥工、瓦工、木工等分包給勞務單位,這在建築市場十分常見。
建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統計顯示,90%以上的建築事故,發生在分包勞務作業單位。
一方面,勞務單位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無法擔當管理責任;另一方面,總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後,嚴重削弱了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結果就是,出了事故,雙方互相推諉。
今後,勞務分包安全問題也要『歸口』管理,《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草案)》第25條第三款規定:『勞務分包作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承擔主要安全生產責任。』
淘汰外牆施工用吊繩等落後方式另一個提交審議的是《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草案)》。
目前,國內尚未對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年限做出明確規定,《條例(草案)》要求,強制對使用年限較長的機械作檢測評估。
除加強混凝土攪拌機、高空作業監管外,《條例(草案)》第22條還增加了外牆施工作業要求,建築工程外牆施工使用吊繩、吊板的落後作業方式,通過立法予以淘汰;如不得不采用,必須設置獨立的安全繩進行保護。
分管安全的副市長沈堅還建議:攪拌車、黃沙車這些服務於建築工程的車輛運輸安全,也要寫進《條例》;如果企業出現多次事故,或發生的事故影響惡劣,要禁止他們參加有政府背景項目工程的招投標,直至退出杭州建築市場。(記者王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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