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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有這樣兩條財經類新聞十分引人注目:
其一,據新華社報道,根據國家統計局、監察部、司法部的聯合部署,全國統計執法大檢查正緊鑼密鼓地展開,全國統計執法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GDP(國內生產總值)等指標將是這次檢查的重點內容。
其二,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內應該會出來,而且,他認為實施一個類似日本當年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國現在應該說基本具備這樣的條件。』
這兩則新聞所涉及的話題,對於公眾來說應該都不陌生。關於GDP,這是個老話題了,早就有消息說,中央對GDP的統計數據,與各省報上來的統計數據,對不上號,有時甚至有比較大的差距。到底是誰算錯了?相信通過這次統計執法大檢查,最終會得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結果。
對於收入分配改革,這更是一個直接關系到普通百姓生活水平的具體問題,看得見,摸得著。特別是自從國際金融危機以來,普遍公認中國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當中,最需要增強的是『居民消費』這一駕。於是,日本曾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成功施行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經常地被人提起。更重要的是,目前中國居民的貧富差距過大,分配機制上重資本、輕勞動的現象比較嚴重,全國總工會的統計數據表明,勞動收入佔GDP的比重連續22年下降。如果不施行收入分配的改革,共同富裕就無從談起,最終會導致經濟增長的乏力。
當然,『收入倍增』並不是說讓每個人的收入都翻一番,事實上改革開放以來,居民收入翻了何止一番、兩番?更確切地說,應該是指從宏觀上、整體上,讓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在整個國民收入的盤子裡所佔的比重翻一番。最終,『藏富於國』,早晚是要轉化為『藏富於民』的,只是有個進度問題、步驟問題、過程問題。
GDP之所以令人關注,並不只是因為它是考核地方官員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的『成績單』。GDP可以作為經濟發展中的一個目標,但不應是唯一的目標。最根本的目標,應該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不可否認,這些年總的來看,居民收入增長、勞動收入的增長,低於GDP和平均勞動生產率增長水平,更低於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長。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復雜的,但說一千道一萬,『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不能有絲毫的動搖。中國的GDP增速目前總在8%以上,而且到2020年,要實現全面小康,所以,中國既有責任、也有能力讓老百姓收入增長得更快一些。說得直白一點,要讓GDP為人民服務!
怎樣讓GDP為人民服務?經濟學和社會學告訴我們: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變量指標,至少應該包括:
1.人的壽命增長情況
2.市民參與社區活動情況
3.城市是否適合居住
4.農村社區生活環境
5.傳統價值觀能否得以保持
……
看上去貌似並不是以『錢多少』為衡量硬指標的。但仔細一想,哪一條也離不開經濟作為基礎。這正是揭示GDP的本質的一組好指標——看看GDP是為誰服務了,服務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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