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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央視《焦點訪談》報道今年2月底,福建省的長樂市國土局掛牌出讓了松下鎮首祉村附近的一個海島——東洛島,50年的使用權,賣得1億多元。作為主管部門的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發文反對,可是長樂市政府認為,賣海島是使用國土,履行了土地手續就可以賣,究竟孰是孰非呢?記者前往福建進行調查。
在福建省漫長的海岸線上分布著1500多個海島,其中1400多個,也就是絕大多數屬於無居民海島。這就是已被賣出的東洛島,距海岸3.7公裡,島上面積近1平方公裡,被賣給私人搞工業開發。無居民海島的管理權屬於國家,2003年,由國家海洋局、民政部和總參謀部發布的《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管理規定》和今年實施的《海島保護法》都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非法侵佔和買賣無居民海島。
關於東洛島的定性,福建省海島海域主管部門——海洋漁業廳舉出了兩份文件。依據就是1991年省裡編制的《福建省海島志》,還有1991年《福建省海域地名志》。因為省志裡面是把東洛島定為無居民海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海洋漁業廳與2月25日正式發函給長樂市政府,指出賣海島的三條違法法規。但此時,買賣已經完成,58號公函未見回音。
福建省長樂市常務副市長鄧達木解釋,東洛島上有漁民活動,就是有人海島,所以按照國土的程序辦就可以了。
兩級政府部門爭議焦點在於對東洛島的定性,究竟是有居民島還是無居民島。記者在調查中做了進一步查證。如果東洛島是作為有居民島,就一定會納入規劃。記者來到長樂市規劃局。在2000年到2020年的長樂城市總體規劃上面,並沒有東洛島。記者上島實地了解情況。這個海島被賣給私人搞工業開發。島上看到的漁民都是岸上首祉村的,而他們的家都在陸地上。
長樂市政府解釋說,島上有林,曾經發過林權證;島上曾經有田,盡管早已荒蕪,但人民公社時還交過公糧。這就是有居民海島的證明。其實法律給出了明確規定:『無居民海島,是指不屬於居民戶籍管理的住址登記地的海島』。為核實東洛島上有無戶籍,我們去了公安局。調查結果是從公安部門電腦上面統計看,無論是從戶籍上看,還是從身份證的登記地址看都沒有沒有人登記在東洛島。
通過了解發現,在出賣東洛島時,亙得公司是唯一一家競標單位。有人懷疑涉嫌內定。記者在對國土局的采訪中看到了一個奇怪的現象。2月12日海島纔掛牌競標,而在1月份當地國土局的地圖上已經把東洛島印上了亙得公司。
針對疑問,福建省長樂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認為,『這是一個預申請的項目,由於工作人員疏忽導致的。』其實,這裡面的玄機並不玄,首祉村的村民說得很明白。村民說,『村裡的地都賣完了,現在就開始賣海島了。』
現在,長樂市出售東洛島已被叫停。在有國家明確立法的情況下,個別地方任意解釋適用法律法規,自己定性海島性質;自作主張出售海島,這是在目前土地違法中的一個新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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