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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記者4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合理調節房地產開發收益,充分發揮土地增值稅調控作用,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加強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並對與土地增值稅相關的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
土地增值稅是保障收入公平分配、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有力工具。預征是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的基礎,是實現土地增值稅調節功能、保障稅收收入均衡入庫的重要手段。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全面加強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工作,把土地增值稅預征和房地產項目管理工作結合起來。『要使預征率更加接近實際稅負水平,改變目前部分地區存在的預征率偏低,與房價快速上漲不匹配的情況。通過科學、精細的測算,研究預征率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掛鉤機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通知明確,為了發揮土地增值稅在預征階段的調節作用,各地須對目前的預征率進行調整。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產確定適當的預征率(地區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通知強調,各級稅務機關要將全面推進工作和重點清算審核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選擇3至5個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項目,作為重點清算審核對象,以點帶面推動本地區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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