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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之本。教育領域首先應該具有挑戰不公、尤其是挑戰自身不公平不公正的勇氣,並為改變社會的不公平不公正鼓與呼。
現實中,高考資格與戶籍脫鉤的替代管理辦法很好解決,只要各大學按考生比例進行大學名額分配和招生即可。各地的招生指標分配應該依照考生比例進行公正公平分配,而不是以戶籍人口來計算,更不是明顯地將名額分配偏向高校所在地。
這樣做符合人纔選拔和發展的規律:即人纔的成長總是按一定比例分布的。同時這樣做也更公平合理,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現階段國內義務教育資源分配不合理帶來的負作用。高考名額分配公平的關鍵問題解決了,戶籍公平問題將很快迎刃而解。□童大煥(信孚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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