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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北京市公安局上午發布,今年以來本市共破獲網絡賭博案件100餘起,抓獲涉賭人員300餘名,刑事拘留160餘人。
今年2月3日,宣武區有嫌疑人作為超級股東,組織大量境內人員通過境外某賭博網站進行網絡賭博,涉案賭資金額巨大,僅2月投注量就高達1.7億元。
宣武分局成立『2·03』專案組,確定了以高某和王某為首的兩個犯罪團伙,理清了『超級股東』、『股東』、『總代理』、『代理』、『會員』由上至下『金字塔』式的團伙結構,初步掌握數十名團伙成員的相關情況。
3月13日晚,宣武分局組織百餘名警力對涉案人員進行集中抓捕,先後在宣武、海淀、朝陽、豐臺、東城等地,將高某、王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查獲涉案電腦20餘臺、汽車7輛等作案工具,收繳贓款10萬餘元、港幣2萬餘元。
經初步訊問,主要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犯罪經過。目前,20名主要團伙成員已被刑事拘留。
同時,海淀警方打掉一個以某境外網絡賭博網站為平臺的網絡賭博團伙,抓獲涉案人員10名。
該團伙采取總代理、代理、會員三級運營模式,通過賭博網站提供的網絡賭博管理和投注平臺進行賭博活動。涉案人員涉及石景山、海淀、朝陽、西城、宣武等區,服務器、網站均設在境外。
2月2日晚至3日凌晨,專案組先後在海淀區9處地址,將該網站代理葛某及參賭人員戰某等10人抓獲。經初步審查,該犯罪團伙逐級分別按照下注量的一定比例從中抽頭。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規定,對賭博的組織者和參與者將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的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李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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