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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廣西河池男子石順兵因殘殺女友一家7口致5死2傷,6月7日被河池環江縣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石順兵在判決書上捺指印時臉色蒼白,雙手雙腳不停打顫。
在此前5月27日的庭審中,石順兵對其所犯罪行均供認不諱。他以家剩3個幼童無人撫養為由,請求法庭從輕處罰免於死罪。
2009年11月15日凌晨1時許,石順兵因與女友劉某產生愛情糾葛,竟將劉家5人殺死,2人重傷,然後逃至深山躲藏。當天下午,石順兵被公安民警和武警戰士擒獲。
一審法院認為,石順兵為一已私憤,滅絕人性,殘忍殺戮劉家七口老幼婦孺,手段極其殘忍,罪行極其嚴重。無論此案的引發糾紛屬於何種類型,無論石順兵的認罪態度如何,無論其貧窮愚昧的程度如何,相較其所犯罪行俱可忽略不計,不足以減輕罪責分毫。
法院認為,未成年子女唯一撫養人的身份,從來就不是對罪犯從輕處罰的法定理由,其撫養義務自有民政部門予以承擔,任何人均不得以仍需履行法定義務為條件,在犯罪後要求免除或減抵刑事責任。石順兵罪行已遠遠超越了公眾社會所能忍受的倫理道德最底線,為世所不容,罪無可赦,非最嚴厲的刑罰不足以當其罪過。
石順兵開始鎮定地聽著審判長宣讀判決書,但當聽到最後那句:『石順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時,臉色頓時蒼白,雙腳不停地打擅,雙手發抖地在判決上捺上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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