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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7日電中國教育部、國家發改委7日下達關於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的通知,嚴格禁止普通高等學校借聯合辦學的名義,設立分校、校外辦學點或在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舉辦高層次學歷教育。
通知指出,除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的高等學校、分校辦學點外,任何單位或機構不得實施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教育部和國家發改委將加大督查力度,對督查中發現的違規招生和辦學高校,在招生資格審核、招生計劃安排等有關工作中給予必要限制。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有關規定,積極支持辦學條件好、招生和辦學規范的民辦高校發展,加強對民辦高校招生和辦學各個環節的監督和管理,促進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加快收縮成人高等學校舉辦普通高等教育的辦學點和辦學規模。嚴禁成人高校、廣播電視大學掛靠普通高校舉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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