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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社會責任』無疑是世界列強送給本土企業家和員工的禮物。
早前,當世界500強送來訂單的同時,還派人到企業檢查員工薪資待遇、宿捨大小時,我們的企業家張大了嘴巴,腦門上都是問號:『又一個貿易壁壘?』
漸漸地,大家認識到,這叫『供應商行為准則』,是進入國際市場必須遵守的規則,更是企業作為社會的一分子,必須遵守的責任。
如今,杭州正在著手制訂一份《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這在省會城市還是首例。
市委副書記王金財如此解讀制訂《體系》的意義:不要老是抱怨西方國家給我們設置貿易壁壘,企業行為要與國際接軌,必須遵循一定的准則。
他說,當企業承諾做到《體系》提出的要求時,就等於拿到了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
《體系》(征求意見稿)由市總工會牽頭,浙江大學管理學院起草。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經濟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姚先國介紹說,《體系》(征求意見稿)總分1000分,分為四大部分,分別為市場責任(220分)、環境責任(300分)、用工責任(330分)、公益責任(150分)。每個大部分,都由數十條細則組成。
昨天,《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征求意見稿)提交杭州市企業社會責任建設領導小組會議討論,市委副書記王金財、市委常委副市長沈堅都參加了這場討論。
關於什麼是『國際准則』,王金財舉了這麼一個例子:
蕭山一家企業和德國的一家世界500強談定了合作計劃,按照蕭山企業的方案,在原廠的基礎上『嫁接』德國企業,這樣可以馬上開工生產,迅速產生經濟效益。但是,德國企業派人看了現場後,馬上否決了蕭山企業的提議。理由是,原企業對土地的污染、對環境的影響,不符合他們的標准,所以必須異地建廠,按照他們的標准,從頭開始。
在提交這份征求意見稿之前,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市總工會已經征詢了勞動保障、環境、衛生、質監等多個部門的意見。
《體系》經過昨天的討論,還將繼續修改,修改後將向社會征求意見。
——『用工責任』,有如下規定:
『有詳細的工資單,且按規定及時並足額發放工資和加班工資的,得10分,否則不得分。』
『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且每年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情況進行工資調整的,得5分;員工人均工資增長與上年度相比,高於杭州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得10分;員工人均工資增長率與上年度相比高於人均利潤增長率的,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日平均工時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得10分,否則不得分。』
『企業完全執行病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的,得10分,否則不得分。』
『一年至少一次(特殊崗位半年一次)定期為員工提供免費體檢的,得20分;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免費體檢的,得10分;沒有按規定為員工進行體檢或收費體檢的,不得分。』
——『市場責任』,有如下規定:
『因產品質量問題被相關部門查實處罰或被媒體曝光的,每起減30分,不設上限。』
『對銷售服務有完善的事後彌補制度(如:建立產品召回補償制度、退貨賠償等),並能積極妥善處理的,得20分;銷售服務有事後彌補制度的,得10分;否則不得分。』
——『環境責任』,有如下規定:
『可循環使用資源消耗量佔資源消耗總量比率高於上年度,得10分,否則不得分。』
『企業的產品在設計時,其有關原材料、產品壽命、能耗、環境污染排放以及產品報廢時的回收處理方法符合環保要求的,得15分,否則不得分。』
——『公益責任』,有如下規定:
就業人數增加率(與上年度相比)相比產值增長率,大於0.5的(或者產值負增長,就業正增長),得20分;就業彈性未達到0.5,但就業人數相比上年度有增加的,得10分;否則不得分。
使用童工、強制勞動、對員工采用侮辱性懲罰措施,發生經認定的重大事故(死亡、中毒、環保、安全生產、火警等),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長期惡意欠稅(費),工商年檢不通過,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采用一票否決的辦法,不評分,直接歸入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最下位等級。
據《每日商報》記者童杭麗通訊員高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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