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權利。我國老齡社會將到來的大道理也不用多講。現實中,誰不希望自己活到老,誰又沒有老的一天呢?可在咱們身邊,老人的權益又被如何對待了呢?在坐公交車的時候,仍有公交車對老年證視而不見;景區門票的老齡優惠政策,到了一些景區會打折;老人在就醫時,在一些地方也難獲得相應的照顧;一些地方的公共設施建設,同樣缺乏對老人的周全考慮。老人的權益很多時候在不經意間被忽視了。正如王振耀所說,『我國在80歲這個年齡纔建立高齡津貼,我們自己都覺得寒酸,全世界都沒有這樣搞的。』但願王振耀的直言有人能聽得起、聽得進,不要再漠視老人的權益了。
《中國經濟周刊》在報道的開頭,講述了兩位老人被活活餓死的例子。那不僅帶給人以沈痛,而應是一種恥辱。發放高齡津貼,不要再拖了,別等老人不在了纔來發。搶個發放高齡津貼的先進,老百姓會為之鼓掌喝彩的,那也算是為弘揚全社會尊老愛老作貢獻。(作者王玉初)
首頁 下一頁 尾頁共2 頁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