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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出臺了《關於開展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根據意見,在廣東省城鎮務工的農村勞動力,凡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納入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的,均可申請納入積分登記。符合積分入戶條件的農民工,原則上積滿60分便可申請。(廣州日報2010年6月7日)
一直以來,我們的戶口被賦予太多的意義與社會福利,由於戶口的種種限制,導致很多人因為流動失去了享受所在地應該享受的社會福利。廣州省政府最近出臺的《指導意見》似乎給居住證一個期限,大限一到,暫住證就能變成真正的戶口。這看似進了一步,其實只是治標不治本的一劑麻醉藥。
其實『戶籍』只是一種登記制度,在法律意義上戶籍的定義如下: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結婚、離婚、收養、死亡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通過法律條文我們可以明確了解,戶籍僅僅是一種登記,一種對公民基本情況的記載。也是國家對公民信息管理的一種方式,這纔是戶籍的根本意義所在。
改革開放以來,東部發達地區經濟得到快速發展,城市的發展離不開外來人員的貢獻,但許多城市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態度卻是矛盾的,需要他們勞動,卻不希望他們分享勞動的福利成果。說白了,就是只要你這個勞動力,不給你這個勞動力應有的福利。再說的直白點,關鍵在於戶籍准入的各種條件和戶籍背後的各種權利和福利,造成身份差別。
居住證制度和居住證恰好在這個矛盾點上應運而生。日前,國務院文件首次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居住證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現在持有居住證在北京,可以享受,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學就讀,免收借讀管理費以及醫保社保公積金等相關待遇。但不可否認的是居住證仍然只是居住證,與當地戶口還有很多區別。對於某些大城市,獲得真正的居住證——戶口,依然是比較高的門檻,並沒有為普通勞動者提供出路。比如,購房、投資必須達到一定金額纔能入戶。而廣州實行的居住證積分制度給了很多人一絲希望,除了買房、投資,還可以積分。一旦越過了這道門檻,你就可以享受當地原戶籍人口能夠享有的所有權利。
積分制度真的能給很多持居住證的農民工和普通勞動者更多的機會嗎?一位只有小學文化沒有任何技術職稱的人,他在廣東的初始積分僅為5分,從5分到60分是多麼遙不可及的路啊。只賦予勞動者在這座城市的勞動權,而其所創造的勞動福利卻與其無關,這即失去了勞動者的歸屬感,也失去了這座城市的人情味。居住證或在居住證上加一個積分其實不過是作為取消戶口的前提和試探,最根本的還在於下一步戶籍制度的改革能取消戶籍歧視。只要是中國公民,無論身在何處,都應該享受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果,這纔是戶籍制度改革的根本,也是公民權利的基本體現。(殷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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