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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否應定在周末呢?今年高考恰逢周一、二,屬於正常上班日,不但給城市造成了較大的交通壓力,而且給不少家長帶來不便。不少考生及家長均建議,應將高考固定在每年6月第一個周六日。對此,教育部官員表示,『會就該話題組織專家進行調研』。(據6月9日《信息時報》報道)
從媒體報道和網上反饋的情況來看,對於上述高考改期建議,大多數人都持贊同意見。應該說,這種高考改期的好處,確實很多也很明顯。一方面,對於考生及家長來說,有利於增進其『趕考』和『陪護』的便利——周末的城市交通更通暢,考生不必擔心因擁堵而耽誤進考場,家長也無需再專門請假來陪考。另一方面,對於社會本身來說,也會一定程度上降低『高考』對社會運行秩序造成的巨大壓力,如高考集中出行與上下班高峰疊加帶來的城市交通不堪重負。
毫無疑問,高考既是人纔選拔的考試,也是服務人的考試。這就要求,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考生利益為中心』。如果我們堅定這一理念,就會發現,對於『高考改期』這件事——具體究竟怎樣改、由誰來改,除了『固定日期改為固定周末』這一選擇之外,我們完全可以有更開闊、不拘一格的思路。比如,將高考的日程安排交給各地方,由其結合本地實際靈活自主決定。
據悉,依據現行規定,『高考考試時間由教育部發布,地方無自行決定權』。而在筆者看來,這樣的規定未必完全合理。其一,目前我國的高考,名為統一高考,實際上很多方面早已並不『統一』,如試題並不統一(16個省份均是自主命題)、錄取名額的確定也不統一。這種背景下,既然試題都可以相互不同,考試時間何以就必須整齊劃一?其二,我國國土遼闊,南北東西的地理和氣候環境均相差巨大,如巨大的溫差、時差等。這種情勢下,將高考的具體日期、日程,交由各地因地制宜地自主安排,顯然更符合考生利益,同時也有利於各地的組織管理。
進一步更長遠地看,什麼時間高考乃至怎樣高考,實際上也並不一定非得由政府行政部門自上而下決定——在不遠的將來,完全也可以交給招生的高校(或高校聯盟),以及獨立自主的第三方社會教育考試機構來自行決定。這樣一來,今後考生們具體報考哪些高校也將會有更多的選擇權,完全可以同時申報多家高校,被多家高校同時錄取。當然,要實現這一切,必將涉及許多根本性的高考制度改革,並不是一個簡單的『高考改期』就能涵蓋的。(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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