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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志願填報:港澳高校指南
如何報考香港、澳門高校?2010年,香港大學等12所香港高校、澳門大學等5所高校繼續在津招收本科生。
經教育部批准,在津安排招生的12所香港高校為: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理工大學、嶺南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香港)珠海學院;5所澳門大學為: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大學、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報名條件和方式。2010年在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讀香港12所高校及澳門5所高校。
高考成績公布後,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10所香港高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以上10所香港高校錄取工作須於7月7日前結束;已被香港大學等10所香港高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同意就讀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內地在津招生高校錄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學等10所香港高校錄取,仍可參加內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的錄取。
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采取單獨錄取的辦法,與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錄取互不影響,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選擇機會。考生如被內地高校或香港高校錄取,仍可參加澳門高校的錄取;如考生被澳門高校錄取,也還可參加內地高校的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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