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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原內蒙古赤峰市市長徐國元受賄案又一行賄受賄官員王玉良6月9日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出生於1963年的王玉良,捕前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委書記。他是自治區紀委查處原赤峰市市長徐國元受賄案件時,被牽扯出來的幾名貪官之一。
王玉良於2000年11月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縣委書記,2005年被任命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區長,2006年被任命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委書記。2008年2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原赤峰市市長徐國元過程中,王玉良因向徐國元行賄落馬。
檢方指控王玉良在任職期間,為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行賄,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2003年、2007年王玉良兩次向原赤峰市市長徐國元分別行賄2萬美元、5萬元人民幣,請托徐國元在提拔任用上給予關照;同時於2005年至2007年期間多次收受企業負責人、自己部下某鄉鎮負責人賄賂共計10萬美元、148萬元人民幣。檢察機關認為,王玉良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構成了行賄罪、受賄罪。
庭審中,王玉良對檢察機關所指控的事實供認不諱,但他和他的辯護人都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認定進行了罪輕辯護。(記者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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